現象學 詮釋學 接受理論

胡賽爾,現象還原(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)。客體並不是被當作事物本身,而是意識所假定的。所有現實必須被當作純粹的「現象」,依照它在心中的樣子處理。為了建立確定性,我們必須把超乎個人立即經驗的事,放入括弧,將外界世界還原成我們的意識內容。
而我們要探索的則是「人類意識」的抽象理念,以及純屬可能性的世界。

胡賽爾的現象學,是一種唯心論。對於科學實證主義的威脅,他將先驗的主體恢復,主體被看成所有意義的源頭。

胡賽爾所影響的文學批評最深的為日內瓦批評學派。

現象學批評將實際的歷史背景、作者、讀者、生產條件全都放入括號。它認為文本本身是作者意識的純然呈現,關注的是此一心靈的深層結構。傳記式批評是全然被禁止的。它是一種唯心的、本質主義的、反歷史的、形構主義的批評型態。

而現象學批評認為文學的語言僅在表現其內在意義。這點源自於胡賽爾的現象學中,語言只是替經驗命名。經驗是先於語言產生的。


海德格,「詮釋現象學」。存在(exist)/存有(being),此在。

關注的對象從胡賽爾的先驗主體,轉為人類存有不可化約的「既與情況」(givenness)
語言並非表達意義的工具,而是有語言的存在,才有意義。

事物是存在,而只有人類同時存在,而兼具存有的狀態。

海德格反對的是從柏拉圖開始,哲學家思考他物時,都是思考者主導,去先定義真理。而他認為這樣只會限制真理本身,而他反對的正是這種他稱之為的「人本主義」。

https://philomedium.com/blog/80048 可以讀這篇。

所以他的著作「存有與時間」是因為他認為存有是不可以被全部掌握的,但我們可以透過特定視角來探知。所以他選定以「時間性」來探知「存有」,整部《存有與時間》論述存有的時間性,以及以時間性為視角所能窺探的存有的動態。

所以,他認為的存有,是歷史性的而不是先驗的。

赫希認為作品可以產生意義(meaning)以及意趣(significance)。他主要反對的是海德格與迦德墨,他認為意義如果是歷史性的就是為相對主義敞開大門,而這是他不能容忍的。
他知道我們不能確切知道作者意圖,但他認為我們能透過方法去重建「內在文本」。而他做提出的方法是權威式的。


迦德墨在《真理與方法》中闡釋,一切理解都是生產性的,是作品與身處的歷史對話。而這樣子的理解與對話都隸屬於「傳統」之中。值得注意的是,這個統一的傳統是什麼?迦德墨認為歷史傳統是一條連續的長河,而不是鬥爭與斷裂的。我們無需特別去理解作品當時的歷史情境,因為我們身處於這個傳統中。而它遺忘的是,歷史時常是當權者對於無權者的獨白,至少是不平等對話。

詮釋學側重於過去的作品,設想文學作品形成有機的統一體,這個試圖去調和文本的每項因素的過程,稱為詮釋循環。

現代文學粗略分成三階段,專注於作者(浪漫主義和十九世紀)專注於文本(新批評)轉向讀者(接受美學,接受理論)

對於接受理論,閱讀過程永遠是動態的。如羅曼・因家敦說文本只是一套綱要。而讀者總是將預先理解帶入作品。

握敷剛・伊色(Wolfgang Iser) 屬於接受美學中的康斯坦斯學派。他認為有效用的文學必須讓讀者對自身的習慣產生批判意識,這點與形構主義共通(陌生化)。但如同許多接受理論,他們表面開放,案中則以統一的自我和封閉文本這種論調為基礎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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